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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露打来了电话:陆氏·盛景施工地血案被媒体曝光......陆子初挂断电话,心情未受影响,彼时阿笙正蹲在洗手间里帮他洗衣服,他站在门口含笑看了一会儿,对她说:“我可能一会儿要回去。”阿笙默然半晌,低低的“嗯”了一声。陆子初心神微微一荡,走进洗手间,弯腰蹲在了她身边,她仰脸看他,气息被他突如其来的吻深深淹没。他说:“不要想我。”“好。”阿笙笑了。接近期望,阳光在身上流转-7-1615:59:394968盛景法务部文件送呈,不知何时变成了顾笙的专属工作,胡主任说:“顾笙,你把文件亲自送到汤总办公室。”章小贝私底下悄悄拉住顾笙:“最近几天公司里到处流传着你和汤总的谣言,你听说了吗?”天天在这里上班,阿笙怎会不知?无非是汤总对她礼遇有加,于是就有人背地里开始说闲话了。“有人说你是汤总新欢。”章小贝开始飙脏话了:“她们知道个P,汤总这不明摆着是在巴结陆先生吗?瑚”相较于章小贝的激动,阿笙似乎太平静了一些:“没必要生气,过一段时间就好了。”顾笙这么一说,章小贝反倒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她能察觉出顾笙是个有故事的人,那么云淡风轻的性子,若不是被生活狠狠伤害过,是无法做到这般淡然的。但顾笙什么也不说,包括她和陆子初是怎么在一起这件事,更是绝口不提,任凭章小贝绞尽脑汁发问,换来的只有顾笙的沉默。那天晚上从顾笙家里走出来,章嘉叮嘱过章小贝:“这事你不要多问。铄”“为什么?”章小贝不解。章嘉无奈叹了一口气:“她不想说,你还问个不停,这不是在给她添麻烦吗?”章小贝意味不明的看了章嘉好一会儿,问他:“哥,老实说,你喜不喜欢阿笙?”章嘉皱了眉:“胡说什么呢!我把她当meimei,这话以后千万不要再说了。”事实呢?事实上章嘉很喜欢那个平淡如水的女子,也曾踌躇过年龄相差,真正死心是在见到陆子初之后。陆子初是一位成功商人,但跟很多商人不同,他稳重、有脑子、帅气和有品位。他出席商业活动,永远都是白色或黑色衬衫,搭配简约西装,很少系领带,却能把一身西装穿的很有品味。商业巨子,三十出头,要什么有什么,不管他从哪方面来讲,实在让人挑不出毛病来,难怪有那么多的女人喜欢他。就连乐乐见过陆子初之后,也是一个劲的夸他好,说他是“帅叔叔”。魅力惊人,连小女孩都不放过。虽然章嘉不知道陆子初和顾笙的关系,但认识一个多月就能培养出那样的熟稔和默契程度是根本就不可能的。那么只有一种解释了,陆子初和顾笙或许早就相识。章嘉曾看过陆子初的专访杂志,封面上男子眼神淡漠冷峻,令人不敢逼视;也曾见过媒体偷~拍他的生活照,寂静走路,背影有着淡淡的落寞。有人说他从商阴险残忍,有人说他做慈善温情善良......但不管是善还是恶,他都是极为出彩的人,独具魅力,令人印象深刻。章嘉也一直以为,陆子初是一个跟“温柔”绝缘的人,但一顿饭下来,想法完全改观,他在顾笙家里看到了不一样的陆子初。他原本眉眼淡漠,但看着顾笙时,智慧敛收,仿佛一汪深潭,深不见底,有\n\t\t', '\t')('\t\t分卷阅读258 (第2/2页)
一种叫“温柔”的情绪莫名牵引而出。陆子初对顾笙的关爱是无声无息的,若不仔细观察,根本就难以窥探踪迹。别说年龄不合适,纵使章嘉再年轻几岁,面对陆子初也只能望而却步了。若是没有见到陆子初之前,章嘉或许还会承认他对顾笙有意,但见了之后,有些话还是埋藏在心里比较好。章嘉口是心非,章小贝并非不知道,有时候情绪很私密,自尊也一样,或许凡事真的不该打破砂锅问到底,于人于己都不好。办公室里,她看着顾笙拿着文件朝汤总办公室走去,又想叹气了。顾笙这么一进去,若是时间长不出来,谣言不知道又要难听多少倍。阿笙把文件交给汤总时有一种错觉,好像她才是这里的老板,而汤总才是那个送文件的人。“底下的人都是怎么做事的,怎么能让你亲自把文件送过来呢!”汤总说着从办公桌后走了出来,随手把文件扔到桌子上,示意阿笙到沙发前就坐。阿笙倒是很想出去,但又不便拒绝,也就坐了下来。汤总很殷勤,让秘书端了两杯咖啡进来,秘书离开的时候意味不明的看了一眼顾笙。阿笙看到了,秘书秀眉微微蹙起,只差没有撇嘴鄙视了。于是,任由咖啡味再如何浓郁,阿笙也没有端起来尝一口的打算。汤总先是佯装关切,询问阿笙工作是否顺心,闲聊几句,见阿笙有些意兴阑珊,也便回归到了正题:“陆先生这几日跟你联系了吗?”“没有。”他偶尔会跟她发短信,无非是叮嘱她一日三餐不要敷衍凑合。汤总有些失望:“他有没有说什么时候会再来杭州?”“没有。”“这样啊!”汤总端起咖啡,喝了一口,没注意温度,烫着了,皱眉放下咖啡杯,看向阿笙时,又是如初笑意:“如果陆先生来了,麻烦告知他一声,就说我想约他一起吃顿饭。”汤总之所以迫切想要见到陆子初,是因为最近盛景施工地血案曝光后,先前购房住户觉得忌讳,接连往工地闹了好几天,严重影响了楼盘销售。这事原本对于汤总来说,不是什么大问题,但陆子初之前介入,上面不给话,他担心陆氏总部另有打算。阿笙这日回家,一进门就看到了阳台上的花花草草。陆子初来了之后,家里多了很多盆栽,都是陈煜送来的。有些兰花价值不菲,她是知道的,对陆子初说过:“怕是养不活。”“不是还有我吗?”她走到洗手间门口,梳洗架上原本只放了一支洗面奶、一瓶保湿水,但不知何时早已被他摆满了女士护理品。爽肤水、隔离霜、眼霜、精华素、面霜、乳液......当然还有他的剃须刀。洗发露、沐浴露和毛巾都是共用的,她之前给他准备的,他好像从未用过。客房衣柜里几乎都是他的衣服,一个月时间里,他一点一滴的蚕食她的生活,即便他离开杭州,也能让她回家一眼就想起他。他是一个傻气的人,顾家亏欠他,她负了他,她和其他男人同床共枕多年,身为别人的妻,早已配不上他,他还这么执着干什么?不是傻气,还是什么呢?韩愈是不可能和她离婚的,纵使他不在乎她的过去,她又怎能顶着有夫之妇的身份和他在一起?她这样,不是在爱他,而是在害他。......这一周,如果口水能淹\n\t\t', '\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