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该死的顾北风,他竟然敢拿着这件事情威胁我交出那份签了名的离婚协议!
我江河是谁啊?
我好歹也是个上了大学的人!
虽然我学的并不是法律学,但一些最基本的法律常规我还是略知一二的。
当初我为什么要拿起匕首刺向那个面具人的后背啊?
那是因为我姐江南受到了极大的威胁,那是因为那个面具人他,他竟然要强暴我姐!
所以实际上我的行为甚至还称得上是自卫,不过是站在我姐江南的立场而言。
再者说,我在那面具人背上所刺的那几刀,都避开了他的要害处。
就算是我被判故意伤害罪,也没什么大不了的,顶多也就三年的时间!
更何况,我这行为到底属不属于正当防卫还两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