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发誓,我一定会亲手宰了这个跛子。
但此时,我必须像个跛子一样狼狈逃掉。
人,没有什么比活着更重要,先活下去,然后才有然后。
大概着是觉得我已经像个丧家之犬了吧,独眼龙并没有跟过来。也可能他是需要回去替易凢处理掉尸体,总之,他们给了我喘息的机会。
我拖着脱臼的脚一路逃出去七八百米,才爬上了公路,拦了一辆出租车,直接回到了岳三儿的家中。
关上门,打开灯,一身虚汗。
我靠在沙发上,脱去鞋子,挽起裤脚,发现脚踝已经肿的不成样子。
而且,我还发现,在淤青的脚踝上,还两个芝麻粒大小的伤口,伤口已经化脓,而伤口周围的皮肤,已经变成了暗黑色。
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