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就像是沸水里的鱼儿,最后蓄力蹦跶了一下,就再也没有力气了。
  软绵绵地往地上倒去,幸好常衡托着他,将他再度拥在了怀里。
  孟梨臊得俊脸通红,不敢睁眼。
  幸好这里人少,要不然两个男人当街搂搂抱抱,勾勾搭搭,实在是太难看了!
  “抱还是背?”常衡问他。
  孟梨稍微迟疑了一下,确定自己真的虚弱到一步都不能走了之后,果断选择了背。
  等再度趴在常衡背上之后,他自己也松了口气。
  “阿梨,我们离开客栈太久了,叶姑娘还在那,得回去了,好不好?”常衡一开口,就让孟梨觉得不太痛快了。
  才哄了他多久?就又要去找叶姑娘。
  难道她一个大活人待在客栈里,还能消失吗?
  孟梨不想回客栈,他不想看见那些人丑陋的嘴脸,更不想再听见有人指责他了。可又不想让常衡觉得他任性不懂事,只能默默把脸埋在常衡的肩上。
  “你放心,这次回去,我们就立马换客栈。”常衡把一直拿着的糖人递给孟梨,温声道,“好阿梨,我背着你,再拿着糖人,手臂很酸,你帮帮我,好不好?”
  孟梨又哼了一声,心想,少拿好话哄我了,我还不知道你吗?八成是兜里没钱了,想换个便宜点的客栈住。
  没办法,常衡真的是两袖清风,一清二白,清白二字都刻在他脑门上了。
  【阿梨,你不吃,那给我吃,我想吃!】小系统围着糖人打转,两眼直放光。
  孟梨转念一想,如果他不要的话,那常衡岂不是要带回去给叶姑娘了?
  那不行,这是常衡买给他的,就算他不要,也不可以再给别人了。
  当即就接了过来。
  常衡的脸上,终于露出了如释重负的笑容,回去的路上,脚下都轻快了不少。
  “你,你腰间的尾巴……”孟梨试探性询问。
  “是狐狸尾巴,我见那狐妖伤人,本想诛妖,却被他逃了去,只留下了这条尾巴。”
  孟梨咬了咬嘴唇:“那你还留着干嘛?”
  “换钱啊。”
  孟梨愣了愣:“换钱?你一个出家人,要换那么多钱做什么?”难不成是打算还俗了,然后拿着这钱和叶簌簌成亲吗?
  “不可以!”少年立马不干了,跟鱼一样开始在常衡背上扑腾,比过年要杀的猪还难按,“不可以换钱!”
  这是他的尾巴!
  从法律的层面上来说,孟梨对这条尾巴有物品所有权!
  常衡凭什么拿他的尾巴换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