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对视半晌。
毓秀后知后觉地想明白了刚才塞斯焦急的原因,他一个没忍住,扑哧一声笑出来。
塞斯没动,沉默地看着毓秀。
主要是塞斯只有一副骨架,没有肌肉和神经,毓秀不知道塞斯此时此刻会是什么表情。
他只觉得塞斯这副模样呆呆的、傻傻的,又可可爱爱的。
他捂着肚子哈哈直笑,笑得眼泪都要流出来了,随后想起什么,对塞斯招了招手:“坐下来。”
塞斯依然是那个有些洁癖的塞斯·埃利奥特,但是在毓秀面前,他早已没了脾气,听话地席地而坐。
毓秀很不好意思,喊塞斯坐下来不过是不想自己一厢情愿的主动罢了,他扑了扑翅膀,飞到塞斯面前,找准塞斯嘴巴的位置,小心翼翼地凑过去。
谁知塞斯被他突如其来的动作吓了一跳,条件反射性地往后靠了靠。
“……”毓秀没亲着,很无语,抬眸看去,“你干什么呢?”
尽管面对的是一个头骨,可毓秀神奇地从塞斯刚才的动作中感受到了对方的惊慌失措。
塞斯像个未经人事的纯情小伙子似的,不说话,也没有丝毫反应,就这样望着毓秀。
毓秀很头疼。
他差点忘了,这个世界的塞斯还真是个未经人事的纯情小伙子……不,是老伙子。
用那些仆人们的语气来说,就是——噢老天,我们尊贵伟大的塞斯陛下居然是个活了三百岁的处男。
毓秀颇为尴尬地咳嗽两声,想了想还是不甘心,准备再尝试一次。
结果他刚要往前凑,塞斯倏地站起来,转身就往回走。
毓秀脸都青了:“塞斯,你去哪里?”
塞斯没说话也说不了话,他走得头也不回,走得那叫一个决绝。
只留毓秀愣在原处,很快,他的脸由青转红,姗姗来迟的羞耻感爬满了他整张脸。
他的脸颊和耳朵越来越烫,他心跳快得仿佛要炸开。
该死的塞斯!
跑什么跑?他又不会吃了他!
难道他看起来很像吃人的怪物吗?就算他要吃人,他也是去找人类吧?塞斯满身尽是骨头有什么好吃的?
毓秀郁闷极了,唯一有点安慰的是塞斯逃走前把包袱和野兔留下了。
他背上包袱,接着拿起野兔去河边清洗,顺便剖掉了野兔的内脏。
由于在这野外没有烹饪的条件,毓秀只能随便拾了些柴火,搭起火堆后便把三只野兔放在火上烤。
好在梅准备齐全,各式各样的调料都用小罐子装上了一些,在烤好的野兔上抹了一层调料,顿时香味扑鼻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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