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馨应该跟你说过吧,我和我哥开了一家私家侦探社。”“说过。但这事跟捉鬼有什么关系?”
陈梦瑶微微一笑:“这你就不知道了,我们侦探社接触的很多案子,其实都算得上是诡案,根本无法用科学解释,不会捉鬼,这类案子根本就没法办,弄不好还有危险。”
“那你们今后别接这类案子不就得了。”
“这怎么行呢,这类案子可赚钱了。”
陈梦瑶说到这,从放在副驾驶位的挎包里取出一个胀鼓鼓的信封扔给我,说道:“就这么说定了哦,这两万块就当是拜师费。”
看着手里的两叠百元现钞,我有点心动。
至少对于眼下的我来说,两万块不是小数目,但理智告诉我,这钱不能拿。
不是我不想收陈梦瑶为徒,而是我不能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