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曼哈顿,这处无比繁华又忙碌的城区,只有在夜晚才能稍显安静,直到天色完全暗下来的时候,雪渐渐停了,空气依旧很冷,一整天的积雪堆在街道的两侧,被点亮的路灯染成暖色。
街道两侧的橱窗里,假人模特已经穿上了米白色的麋鹿毛衣,带着红绿相间的围巾,橱窗的顶端挂着一连串闪亮的灯泡,角落里摆放着多到夸张的礼物盒子。
虽然距离圣诞节还有一段时间,可这些占据了全纽约最好位置的商家们,早就已经为接下来的节日购物狂潮做好了准备。
中央环岛正中间那颗巨大的圣诞树已经按部就班,只是上面星星点点的灯泡还没有亮起来,礼物盒子上面全都是厚厚的积雪,还没来得及打扫,但合照的人群已经络绎不绝了。
阿卡姆疗养院西侧顶楼的会客室里,席勒一手拿着杯子,靠在落地窗前,看着楼下街道上正追逐打闹的孩子们,斯特兰奇坐在沙发上,正在把一些散乱的杂志收拾起来。
“也不知道昨天是谁跟我说,今年圣诞打死他也不会穿麋鹿毛衣的。”席勒没有转头,但是斯特兰奇却听出了他的嘲笑之意,他从鼻子里发出了嗤的一声,低头看了一眼自己身上蓝白相间的麋鹿毛衣。
那是一件非常普通的高领毛衣,从领子到肩膀是浅蓝色,然后是白色,然后又是浅蓝色,在白色部分有麋鹿和雪花构成的蓝色图案,可以说,这是一件在圣诞节穿出去十有八九会撞衫的普通麋鹿毛衣。
斯特兰奇一边翻着手里的杂志一边说:“我路过橱窗的时候,根本看都没看它一眼,只是我可怜那里卖不完货的柜员,所以就顺带着买了一件,不如说你,我还以为你是那种不爱凑热闹的人呢。”
斯特兰奇回头看向席勒,席勒也穿了一件麋鹿毛衣,他在里面穿了一件白色的衬衫,深绿色的麋鹿毛衣套在外面,胸口上有一只白色的麋鹿,这件毛衣的撞衫几率可就比斯特兰奇身上的那件要小的多了,但也并不能说是完全没有。
“毕竟,大家都喜欢这么穿,我也不想特立独行。”席勒喝了一口水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