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明绯落荒而逃一般跑出了候车大厅,心想自己可不能再当电灯泡了,然后就在路边看到了那辆有些熟悉的玛莎拉蒂,以及在豪车旁等候的老校长。
和前世仍然是差不多的打扮,胸口点缀着鲜艳的玫瑰花的老男人拉开车门,笑呵呵地说:“美丽的女士,我们已经等了很久了,盛宴就等着你入场了。”
路明绯这才意识到,今天那场索比斯拍卖行的拍卖会就要开始了,她刚刚下飞机,最多换一身衣服,就要去参加傍晚的拍卖会,连喘息的时间恐怕都没有。她心里有底,也没有太过惊讶,而是从容地做进校长的豪车里——然后才注意到,她之所以只能坐在后座,是因为副驾驶位上已经做了另一个人!
“理查德,你怎么在这里?”路明绯惊讶地问。
理查德·布莱克在学院里算是比较英俊的那种男生,如果不是因为家境贫寒,营养不良过于瘦削而且肤色发黄,他大理石雕像一般优雅轮廓的面庞甚至能够比得上卡塞尔学院公认的男神恺撒。
现在他认了副校长这个干爹,受到更多照顾,日子也好过起来,有钱像其他富家子弟那样吃鸡胸肉和蛋白粉,外加私人订制的健身计划,练出漂亮的胸肌和腹肌,整个人也像是长开了一样,不知不觉竟然也变成万人迷贵公子。
此时他穿着一身笔挺的阿玛尼西装,无论是款式还是领口的别针,看着颇为低调,但是细看就能发现,衣服面料材质不一般,根据前世今生的经验,这一身至少要几万美元起步,胸口的别针也多半是大师设计,价值不菲。
他低垂着长长的睫毛,看起来优雅且宁静,让人觉得他一定从小就接受贵族教育,整个人都有一种高贵却又谦逊的气场——不像前世的自己,明明出身比孤儿院的理查德好那么多,却怎么打扮都像是个小瘪三,最多是个有钱的没有品味,还爱显摆的小瘪三。
哎,这就是人和人的差距吗?看着自己英俊高贵的秘书,再对比一下自己前世的怂样,路明绯不由得有些惭愧。
“你知道我们今天的任务了吧?诺玛在任务通知书里应该说过了,我要和你一起参加一场拍卖会...你是我的女伴。”说到这里,理查德有些紧张地低下了头。